日军之所以采取这样的编制,与其原始的编制传统密切相关。在明治维新时期,日军的师团是从设立的镇台改编而来,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。例如,第五师团就来自广岛。因此,在全面战争爆发之前,将不同的师团编组成更大规模的军或更高一级的作战单位时,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。毕竟,不同师团的驻地、征兵地点和作战风格大相径庭,合并后很容易产生内部分歧,甚至导致军队内部的摩擦和不协调。
此外,日本的海军和陆军也因为历史原因存在很大的分歧。实际上,日军一个师团级的作战单位就已经具备相当强的战斗力。根据二战期间日军公布的军队编制,抗日战争爆发初期,日军的师团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个不同等级,分别下辖28200人、24400人、15500人和11000人。在丙种师团及以上的单位中,已经可以配备独立的工兵、炮兵联队以及后勤补给部队,甚至一些精锐的师团还会得到装甲部队的支援。这些由不同级别师团组成的军事单位,整体战斗力非常强,虽然与欧美国家的一线作战部队相比存在差距,但与当时的中国国军相比却具有明显优势。
综上所述,我们必须客观承认,在二战期间,日本的军队作战单位在整体作战能力上,确实比当时国军的同等级部队更为强大。当时的国民党中央军的最高作战单位是总部,负责全国战略规划。在总部下设不同的战区,而每个战区下辖若干集团军,再往下则是军级别的作战单位。
当时国军的集团军,总兵力一般在十万人左右,甚至一些不完全编制的集团军总兵力只有五六万人。从作战能力来看,和日本的同级别作战单位无法相提并论。不仅兵力上不及日本军队,武器装备、日常训练和后勤补给等方面也有着天壤之别。因此,抗日战争期间,战损比例达到3比1并不罕见。因为日军在综合作战能力上,确实要强于当时的国军。
在某些情况下,日军的军级编制作战单位,甚至能够和国民党设立的战区级作战单位抗衡而不落下风,甚至拥有一些优势。需要注意的是,国民政府设立的战区管辖范围通常包括2到3个省,兵力超过20万,有的甚至达到40万,而当时能担任战区总司令的都是国民党的一流将领。为了与日本的一个军级单位抗衡,通常需要调动2到3个省的兵力,而这时,国军的战区作战能力才能和日军的一个军级作战单位对抗得上,甚至有时还难以取胜。这也反映出两国军队之间的巨大差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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